为保障市民饮食安全与公共卫生健康,我市卫生监督所近期集中开展了餐饮服务及公共场所专项督查行动。本次行动共督查餐饮服务单位和公共场所1368家次,覆盖范围广泛,涉及餐饮店、酒店、商场、超市等多种经营场所。
督查过程中,卫生监督人员严格依据《食品安全法》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重点检查了食品原料采购、储存、加工环节的卫生状况,餐饮具消毒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、场所环境卫生以及公共场所的通风消毒、卫生设施配备等情况。对发现的问题,监督人员现场下达整改意见,并依法对严重违规单位进行行政处罚。
此次督查结果显示,大部分餐饮服务单位和公共场所能够遵守卫生管理规范,但仍有少数单位存在从业人员未持有效健康证、食品储存不规范、消毒记录不全等问题。市卫生监督所已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,并计划开展后续复查,确保问题整改到位。
通过本次专项行动,市卫生监督所进一步强化了餐饮服务和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,提升了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意识。下一步,卫生监督部门将持续加大监督频次和执法力度,推动行业整体卫生水平提升,为市民营造更加安全、卫生的消费环境。